关于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2-19 10:45 字体大小:

按照省、市政府妇儿工委的相关要求,现就《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新规划》)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南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本着符合国情与兼顾区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过程

为了确保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发展目标相统一,使之更加符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同时又按照市政府妇儿工委提出的中心城区重点指标要高于全市规划指标的要求,区妇儿办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征求扛标成员单位意见,仔细推敲新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通过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新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一)新规划的框架

新的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框架是一致的,均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总目标;三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四是组织实施;五是监测与评估。

(二)新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总目标

1.妇女发展规划:共提出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7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42项主要目标,108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77项策略措施。

总体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立法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儿童发展规划:共提出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5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28项主要目标,75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58项策略措施。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立、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体系,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新规划》中涉及的专业术语等由市下发的规划中统一解释。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南岗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姜红华,办公电话82737791。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相关文件:《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和《南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