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岗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与拨付情况公告
依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哈财指(农)〔2023〕8号),2022年12月31日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20万元。按照《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该资金主要用于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东升村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将此资金全部拨付到红旗乡政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监督,提高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特对我区2023年民族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哈财指(农)〔2023〕8号.pdf
信息来源:南岗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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