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12291/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南岗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兴南路5号,邮编:150086,联系电话:0451-86671748)。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条例》和区政府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2021年第五十四项)》,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南岗工业园区管委会未接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流程化管理工作范畴。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及时修订补充目录,不断更新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四)平台建设。积极对各类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有效提升了我委对外公开的各类文件和信息的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明确本年度我委工作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有待加强;二是制度化建设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二是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成为服务企业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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