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城市更新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在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12291/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城市更新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人和街62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363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南岗区城市更新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主动公开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认识,阐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规范要求的同时,逐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具有法定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营造征地征收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氛围。
(四)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始终秉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征收工作,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履行征收法定公开程序。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被征收人公开相关程序要件,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前提,迅速完成该项目协议签订及净地验收工作。各征收现场指挥部均设有公示板,依法公示征收范围图、组织机构及房屋评估价格等信息,真正做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
(五)监督保障。根据城市更新程序法定的特殊性,我局将征地征收程序中法定公开公示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与具体征收项目共同落实包保责任制,项目现场指挥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建设城市更新行业的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干部考核中去,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有关内容。二是全面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专业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城市更新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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