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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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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在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12658/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160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高统计职能,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区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度、季度通过南岗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让人民群众更加及时的了解统计相关政策、制度及统计信息。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南岗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做好网络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提高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构建新媒体发布平台。我局2022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7条。

(五)监督保障。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对统计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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