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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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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369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南岗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创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以民为本,持续加强治理水平,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信息收集上,采取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局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的方式,强化了责任落实,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四)平台建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公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根据领导分工调整以及干部安排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作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主管负责人,落实责任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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