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教育局在全面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89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75735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南岗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将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文化学校相关信息均在黑龙江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和南岗区政府网站公示。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学区分布、民办学校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实现教育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公示教师职称评定、教师招聘等信息。进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提供学位1518个,发放各类奖补资金1197预案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全力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完善南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体系设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该网站进行查询相关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要件等相关信息,优化程序,精简要件,达到“最多跑一次”的办事目的。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开展全区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严把审民办教育批关,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加强互联网加监管工作,对民办文化培训学校检查以“不定向”方式派发任务,进行常规检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信用监管等平台,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科学有效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化制约,常态化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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