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图表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ngqxxgk.harbin.gov.cn/col/cn126585/index.html)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大成街52号,对外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70548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的指导帮助下,南岗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高统计职能,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年对外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为《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有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共有65项行政审批事权,全年公开办理53个行政许可,38个备案事项,在日常检查中行政处罚案件1个,为生产资料案件。向社会发布公告17个,分别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销号1个、省级环保督察销号3个、财务2个、河长制4个、农林服务中心1个、乡村振兴局5个、其他1个。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确保了公开工作能够稳步有效地深入实施。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规章制度,凡涉及的重大事项,都在局党组办公会中集体研究决定,保障各项决策公开、公平、公正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现在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三是对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利用影像图片等内容进行多元化解读;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对信息拟制、保密审查、发布、监督、反馈等环节全程把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广泛收集信息,拓展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在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到依法、精准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强公民、企业法人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获得感、满足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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