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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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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02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求真务实,抓好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切实做好2023年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考核保障、学习贯彻新《条例》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期公布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南岗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南司发〔2023〕18号)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2023年9月南岗区发改局废止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关于印发南岗区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哈南政办规〔2017〕8号,理由是“依据上级文件已废止的”。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我乡各部门均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公众联系,确保金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双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编发乡内有关重要会议、经济活动、领导接待等各类新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部门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公开面还不够广,公开连续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竞争机制,促进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利用微信、及互联网等途径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宣传,使民众了解政策有渠道查阅信息有去处、遇到问题有帮助。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作能按照计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力求方便群众查询,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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