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现将南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160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岗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统计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统计月报11篇。加强统计检测分析研究,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要,反映我区当前经济形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南岗区统计局未接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截至目前,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为了更好宣传统计工作,切实做好统计日常工作及南岗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向上沟通“南岗E家”微信公众号发布日常统计工作动态及设置“经普”专栏,共发表文章50余篇。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余篇,确保相关统计信息及时高质量发布。
(四)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公开作用。及时上传统计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五) 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针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内容较少;二是对业务培训不足。对于以上不足,一是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自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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