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面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文昌街57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582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度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50条、行政执法案卷0条、行政诉讼1条,利用新媒体平台“南岗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局动态信息34条、转发时政要闻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行政执法案卷1条(自然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对公开指南、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机构设置等公开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完善,全面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考核整改工作。
(四)平台建设。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细化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严格按照时限、标准评估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不达标的科室进行全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新媒体发布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网站内容发布权威准确。二是及时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互动回应、避免敏感词等问题,打造优秀政务新媒体账号。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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