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岗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应急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113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75831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南岗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为维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领域公平公正公开夯实了基础。2023年度行政处罚数量27项,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41项,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70项,行政诉讼案件2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信息任务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致力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平台实现工作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明确相关科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制度,提高认识,确保应急、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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