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我局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城市更新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人和街62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363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岗区城市更新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主动公开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征收现场公示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公开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年报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积极协调聘用合作律师团队作用,协助审核把关已申请公开答复内容,有效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6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认识,阐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规范要求的同时,逐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具有法定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营造征地征收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氛围。
(四)平台建设。我局秉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征地征收工作,在项目现场设立公示栏,坚持政策依据、征收决定、安置方案、工作流程、补偿标准、评估结果、奖励时限和特殊困难救助“八公开”原则,并邀请法律顾问和群众代表参与,全程监督征收过程。
(五)监督保障。结合城市更新工作特点,我局将征地征收程序中法定公开内容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与具体征收项目共同落实包保责任制,项目现场指挥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以城市更新领域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干部考核中去,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有关内容,全面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专业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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