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全面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兴南路5号,邮编:150086,联系电话:0451-866717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我委坚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以单位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畴,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委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岗e家等形式,及时公开本系统信息,并积极对各类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全力整改存在的不足,有效提升我委对外公开的各类文件和信息的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明确本年度我委工作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部分政策公文的解读灵活性和创新性不足。接下来,我委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稳妥实施,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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