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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来源: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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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rb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电话:0451-827034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精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202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等政务公开制度,精准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规范。工作机制完善,受理渠道畅通。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6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名称和格式,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和内容,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适当细化并增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保障工作。

(四)平台建设。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我局始终把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移动化应用作为政务工作的重点。定期认真核对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对于改版或重新备案涉及到的网站基本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回应类栏目地址变更等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新媒体自查自评表,做好错别字、无效链接的检测和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认真做好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督查整改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监督、评议,局长信箱、投诉电话等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依申请公开件集中量大难度高、办理科室和单位办理推进力度不够、法律法规适用条款把握不准、办理时效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流程,完善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频率,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全方位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清楚地把握政务信息公开的事项和流程。

(三)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了局党组扩大学习会、住建系统法规培训等,专题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和工作标准,做到经办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深悟透,局法规处把牢审核关,针对部分疑难申请件,由局办公室牵头集体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四)提升办理质效。申请人通过律师代理进行依申请公开的比例逐步升高,针对此类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件,我局要求严格按照提前七个工作日的“倒计时”方式,全流程督促承办科室和单位共同仔细斟酌答复意见撰写,进一步提高办件质效、防范诉讼风险。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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