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芦家街道办事处在全面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礼街23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115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了推进芦家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进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我街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芦家街道继续多措并举,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平台建设。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办通过公示栏、LED屏等媒体为手段,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新,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确保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信息较少;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不够,未能达到群众广泛参与。
(二)改进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推进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政务公开的认识,通过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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