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北京街132-1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400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花江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与办事处各部门交流,确保信息来源真实性和及时性,方便群众与各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松花江街道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信息更新。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相关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的传播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松花江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由主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街道信息发布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发布主管领导严格审核是否涉秘、是否有不应该发布的敏感词等内容,发现疑点及时请示相关部门审核,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松花江街道办事处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建设工作,集中发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办事处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专栏并重点加强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示栏。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利用网站、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大事件发生信息,同时根据群众提出市民热线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办理。二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宣传社保、医保政策情况。开展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网站上公开我街道2023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加强人员培训,推动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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