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保健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保健路街道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保健路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77号,邮编:150080,联系电话:0451-866589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区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保健街道根据《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群众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保健街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动态、民生保障政策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本年度我街道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通过公示板,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高效直观便捷;二是在社区居民群、楼长群引导居民关注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下载小程序等,以此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高效完成本年度信息公开任务;二是各业务科室坚持对各社区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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