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和兴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和兴路江街道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和兴路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东路42号学府经典小区C区9栋,邮编:150080,联系电话:0451-863024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兴路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与办事处各部门交流,确保信息来源真实性和及时性,方便群众与各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街道主要通过南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中的政府机构栏目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联系电话等需要修改的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和兴路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件,本年度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由主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街道工作信息发布。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发布主管领导,即主管副主任、街道工委书记严格审核,确保不发生违规情况和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为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便民微信群公开街道大量动态信息;在街道一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开全街各项为民服务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等内容,便于群众办事。
(五)组织保障。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街道明确形成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监督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设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审阅、考察15家社区政务信息公开、履行时效情况;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及首办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基础资料真实完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认为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二是有些人认识差,对政府信息公开以工作繁重任务量大等为借口推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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