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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燎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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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燎原街工委、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为:http://www.hrbng.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燎原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岗区公安街55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5320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燎原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积极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努力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辖区居民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燎原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确保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燎原街道办事处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出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燎原街道建立由“主要领导把关、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专人负责”的街道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机制,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燎原街道不断丰富基层信息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以宣传栏、居民网格群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街道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燎原街道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各业务科室坚持对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全街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

(二)整改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性,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燎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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