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现公布先锋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1号楼,邮编:150090,联系电话:0451-8936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南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街通过各类公开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其中,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哈尔滨数字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共7个,已全部处理完毕。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2023年,我街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更新网站信息,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深度与便民服务功能,为社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赢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根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有序、有效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立规范流程。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三个规范”。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公文发布格式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目录和编码设置合理,网上发布完整准确;规范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实时主动公开当前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时间。各类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在网站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街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速度、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为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街将提高更新速度、加强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公开程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