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南岗区新春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乡镇街道查阅下载,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南岗区民建路10号;邮编:150010;电话:0451-879902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春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据《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2〕—22号)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努力发挥政务公开制度优势,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要通过南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中政府机构栏目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权责清单和办事流程、街道、社区两级办公场所地址及电话等需要修改的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同时兼顾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由主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街道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并做事后检查,避免发布的信息中出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对街道信息公开各版块、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以“新春e站”为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街道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全街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需进一步深入;二是对信息公开中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需进一步补充。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学习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本着为群众解忧的原则,充分调研,了解群众关切信息的动向,根据群众需求,并结合《条例》规定,合理合法公开群众需求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原文下载: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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