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区在全面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网址是:http://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055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设规划信息专栏,主动归集整理公开十一五以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内容,充分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二是时刻关注中央、省、市财政相关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建设,发布涉及区级层面23条相关信息。推进81家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提升财政透明度。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等发布权威信息。2021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省、市要求,我区开通31个部门依申请公开互联网渠道,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各部门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累计开展5场培训会议,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2021年,我区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7条,其中予以公开26条,部分公开8条,不予公开10条,无法提供30条,不予处理9条,其他6条,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围绕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焦“六稳”“六保”,精准解读重点领域政策。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推动利企便民政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本年制发和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在我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探索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2021年3月,省办实地踏查我区审批服务中心,对我区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重点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等问题,采取分级备案制度,并对1个“僵尸”微信公众号予以关停。政府门户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五)监督保障。一是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高质量高标准政务公开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存在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专业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检测频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研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专业性。认真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聘请专业律师对依申请答复进行把关,切实做到答复合法合规。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区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我区现有政务新媒体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新媒体,杜绝出现僵尸号、娱乐号。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公开应予的政府信息,提高公开效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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