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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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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文昌街57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582725。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ngqxxgk.harbi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自媒体等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搭建群众了解相关业务的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条,我局在时效内给予答复,群众对答复结果满意。无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涉及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模式。完善内部审核发布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四)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加强人事机构信息公开,公开局领导简介以及局机关内设部门、局属单位职责、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负责人等情况;加强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等方面的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方案、中标公告、实施情况等信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五)监督保障。一是把党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对政务公开中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的,及时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方式进行了公开;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考核目标相结合。明确将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与单位和各科室、中队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公开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有关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政务信息活动的透明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接下来我局将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焦点、难点的信息,以看得懂、合民意为目标,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解放思想,以广覆盖为目标,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凡是不涉及保密的,对社会公众有益的信息,都应及时发布和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提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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