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2021年,区住建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要求和本部门工作职能,坚持依法公开为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群众中树立了公开、公平、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攀升。我局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034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按照《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制定《南岗区住建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拓宽公开内容和渠道,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将主动公开、与群众切身相关的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行政许可共2项,完成审批347件;南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共招投标个2标段,共计金额5.8亿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南岗区住建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政务信息发布标准,严格遵守保密政策法规进行及时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南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住建方面民生保障信息,及时公开更新组织机构。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住建局平台,规范答复答复内容,告知有效获取数据渠道和办法,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设立了考评体系,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区住建局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政务公开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需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对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什么时机公开往往把握不好尺度,工作透明度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不高,尽管我们依法依规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下一步,我局将从两方面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一是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培训,聘请专业教师以及上级部门领导授课,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利用我局电子屏、公示栏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有条件时深入街道社区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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