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岗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图表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ngqxxgk.harbin.gov.cn/col/cn126585/index.html)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大成街52号,对外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70548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南岗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确保了公开工作能够稳步有效地深入实施。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实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规章制度,凡涉及的重大事项,都在局党组办公会中集体研究决定,保障各项决策公开、公平、公正运作。
(三)聚焦主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年对外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分别为《南岗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现有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共有65项行政审批事权,全年公开办理95个行政许可,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91个企业,作为我局行业监管对象,在日常检查中行政处罚案件2个,分别为兽药饲料案件和动物卫生案件。向社会发布公告12个,分别为中央环保督察销号5个、财务2个、河长制4个、其他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现在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为规范,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
(二)改进情况。着力在巩固和提高公开质量上下功夫,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各项要求,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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