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文化园区管理处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我处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文化园区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宣普街29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52868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凡我处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应当公开的信息,我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南岗区政府网站共计更新和发布信息5条,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有效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集中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全处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我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三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文化园区管理处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四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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