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登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harbin.gov.cn查询下载。如有疑问可联系南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办公室,电话:0451-8273070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0条,其中市政务公开网0条,微信公共号发布文章、信息206条,未制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未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2项政府集中采购。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将主动公开、与群众切身相关的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南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未接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建立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系列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申请处理及时,确保不发生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开展公开指南、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检查修订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明确,告知有效获取数据渠道和办法,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利用“南岗投资服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发布。
(五)监督保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由专人负责具体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度,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手段单一,目前只有一个微信公众号;二是信息公开不能紧跟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有些新知识、新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进。一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及时、主动更新,对有时限的信息要保证在时限内完成,分管领导进行定期检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二是严守制度,规范公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我局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主动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行政执法情况;积极受理并及时解决依申请公开问题。依照信息拟文、信息定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四个流程,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六、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参照市局信息公开内容、业务范围等顺利完成了工作职能、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舆论引导、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企业投资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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