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我局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士课街35号,电话:0451-828060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新《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条。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信息,聚焦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主动完善公开信息目录,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透明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一方面,我局从内部信息发布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另一方面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方面的宣传,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便民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外延。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用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新《条例》规定,2021年,全年累计公示行政许可3019条、行政处罚136条,公示率达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请的情况
我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自然人5件,商业企业1件。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应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围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突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双随机”抽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发布流程和制度,使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依照规范、遵循制度有序进行。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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