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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城市更新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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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12658/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城市更新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人和街62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36395。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推进落实

    根据征收程序法定的特殊性,我局将征收程序中法定公开公示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与具体征收项目共同落实包保责任制,项目现场指挥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压实责任,以建设征收行业的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干部考核中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学习,提高政务公开认识

    通过微信工作群、办公会议等形式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在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认识,阐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及规范要求与范围的同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不仅具有法定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对于我们征收工作而言,有助于营造惠民、公正、透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征收、和谐征收

    2021年,我局始终秉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征收工作,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履行征收法定公开程序。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被征收人公开相关程序要件,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前提,迅速完成该项目协议签订及净地验收工作。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两件。我局各个征收现场指挥部均设有公示板,依法公示征收范围图、组织机构及房屋评估价格等信息,真正做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部分科室及现场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健全责任追究以及考核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及群众呼声,及时将群众的公开申请转办并依法回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城市更新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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