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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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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制定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12291/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副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6212151)。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工科局按照《条例》和区政府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得到了全面落实。制发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落实任务目标,责任到人,公开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层层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并登记备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加强国家《条例》宣传。为切实提高贯彻和实施《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独立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不断提高行政部门和公务人员依法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进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南岗区工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围绕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和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三是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成为服务企业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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