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园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南岗区园林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123”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园林管理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岗区西大直街444号,邮编:150080,电话:0451-86310389。
一、总体情况
区园林局围绕主责主业,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更加务实高效的治理水平,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工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
(二)务求公开实效。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并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到哈尔滨政务服务网。按照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20年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切实提升部门公信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新增行政许可208项(详见附件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需要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的把握能力,实现全面依法履职,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努力使新一年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发布回应水平。积极引用视频、图像等多元化手段,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