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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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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芦家街道办事处全面总结了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对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礼街23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115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芦家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的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要通过南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中的政府机构栏目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联系电话等需要修改的相关信息,方便居民群众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芦家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严格遵守保密政策法规进行及时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办通过公示栏、LED屏等媒体为手段,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新,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为推进芦家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芦家街道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少;二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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