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北京街132-1号,联系电话:0451-5364008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松花江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认真梳理、总结本辖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同时结合我街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到2021年12月末,我街共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4例,城镇双方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请132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资格申请174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16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报调整102例,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1例,临时救助申请13例,特困供养办理新增2人、失能新增1人、低收入边缘家庭排查登录95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增人员4人。保障房审核新增共计554户。哈尔滨市扩面发放高龄津贴172例,哈尔滨市无基本养老金高龄津贴43例,哈尔滨市百岁发放高龄津贴4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6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20例,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审核确认65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断档续接200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14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街区系统内调动5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库查询困难人员215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终止参保25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待遇15例。以上内容已全部向社会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松花江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由主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街道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发布主管领导严格审核是否涉秘、是否有不应该发布的敏感词等内容,发现疑点及时请示相关部门审核,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为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及保证质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职能、内部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方便居民群众查阅联系。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开全街各项为民服务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内容,便于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由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成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综合办安排专人协调各科室及时补充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为更加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街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目标中,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顺利开展,取得了积极工作成效,但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继续加强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组织全办干部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真正深入贯彻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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