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文化街道办事处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南岗区文化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岗区文化街道综合办联系(地址:文兰街12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62160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化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考核保障、学习贯彻新《条例》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1年度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94篇文章,转载省市区重要文中27篇,疫情防控类信息12篇,工作推进信息6篇。组织居民开展邻里互助信息1篇,两委换届信息3篇,春季环境卫生整治信息1篇,倡导文明祭扫信息1篇,迎接检查信息2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信息4篇,组织开展志愿活动信息1篇,组织专题讲座、视频类信息10篇,党史学习教育信息16篇,七一建党百年信息5篇,垃圾分类信息2篇,组织文艺汇演1篇,打击取缔废品收购站信息1篇,清雪工作信息1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文化街道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文化街道办事处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和未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的同时,确保秘密信息得到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对于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发布量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拓展不够。
(二)整改措施
1、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基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增加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公开。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加强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附件:南岗区文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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