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荣市街道办事处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南岗区荣市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岗区荣市街道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国民街2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530038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荣市街道共召开相关政策会议10场次,宣传讲座5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发布共计265篇文章,垃圾分类信息3篇、宣传创城各项工作15篇、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41篇、疫情防控宣传148篇、进行安全检查信息10篇、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信息12篇、党委活动36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荣市街道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荣市街道办事处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全面。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细。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够扎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荣市街道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基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三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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