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在总结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岗区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服务,圆满完成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事宜,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规范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开展。我局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三)建立审查制度,规范公开行为。在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上,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开非涉密统计数据信息,全局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为全面提升公众满意度再上一个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公开范围小,公开渠道单一。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列入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途径。除做好网络、公开栏等常规途径的信息公开工作,也要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多措并举丰富政务信息公开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统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16028)。
哈尔滨市南岗区统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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