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图表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 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大成街52号,对外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70548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照《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南政办发〔2020〕9号)明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我局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坚持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确保了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中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渠道,着力推进全方位的信息公开。2020年,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对外公开事项39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办理行政许可353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办理315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5件;涉河工程项目审批1件;其他32),办事指南28个,其他11个。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阳光操作。南岗区农业农村局能够按照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凡涉及局人事任免、人事调转、财务开支、资产管理、申报农业项目和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等,都在局长办公会中集体研究决定,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
下一步,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在巩固和提高公开质量上下功夫,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各项要求,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加主动公开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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