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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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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2736970。

    南岗区司法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以人为本、群众满意”的标准,对窗口服务工作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一、2020年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2020年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区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案件共计1件,全部办结。办理结果是维持1件、终止1件(终止原因是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案件共计6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案件共计3件,复议后起诉的案件共计3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案件中,结果是原告撤诉的1件,剩余2件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复议后起诉的案件中,结果是维持2件,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不断满足公众对于政府信息的需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12月23日,在第77次政府常务会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岩松老师,站在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从政务公开的基本原理内容和制度、政务公开对治政府建设的意义和政务公开与法治政府前瞻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政务公开工作,使大家更加深入地理解为什么要公开、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以及政务公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一是政务公开有利于优化公共服务;二是政务公开加强市场监管水平;三是政务公开促进创新社会治理;四是审批改革和清单管理离不开政务公开;五是政务公开推动强化公众参与。



    附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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