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本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本机关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财政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0。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机关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充分运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岗区政府采购网、信用黑龙江等网络媒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代理记账许可、会计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政策类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
2020年,本机关通过哈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预算决算信息2条,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公开25条,在《哈尔滨日报》《大庆日报》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1条。
(一)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信息公开。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宣传财经领域相关政策。一是多渠道宣传惠企政策。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岗E家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宣传本机关在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缓解资金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多维度宣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积极宣传财政部门提高保障能力、促进稳企稳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相关财政政策广为人知,各项财政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
(二)围绕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加强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和执法信息公开。依托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政务公开审批制度,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财政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以完善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为切入点,按照公开平台、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模板、公开程序“五个统一”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指导和督促各部门以政府网站和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为载体,在规定时限内集中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优化了社会公众的查询体验,对进一步提升预算信息发布权威性、增强政府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二是坚持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同时发力,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宣传辐射作用,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精准高效的原则,尤其侧重加大疫情期间财政对企业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的问题。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对信息拟制、保密审查、发布、监督、反馈等环节全程把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广泛收集信息,拓展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修订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全、更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四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紧盯财政资金及重点领域,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在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到依法、精准、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强公民、企业法人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获得感、满足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哈尔滨市南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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