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办在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保证了公开信息底数清晰。关于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按《条例》要求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还比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应用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研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新《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摆上重要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办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注重公开效果。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公开应予的政府信息,提高公开效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ngqxxgk.harbin.gov.cn/col/col26585/index.html。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705546)。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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