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规定,全面总结了2020年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对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1/1/22/art_11535_993596.html)。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辽河路203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870074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020年,先锋路街道办事处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先锋网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离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街道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基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三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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