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王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岗区王岗镇人民政府行政办联系(地址:王岗大街777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7542911)。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王岗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98号)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考核保障、学习贯彻新《条例》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0年,王岗镇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王岗镇人民政府接收邮寄信息公开申请3个,区转办信息公开申请7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王岗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是偶有信息公开不及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加强工作力度。
2、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细,距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3、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1、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王岗镇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基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
3、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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