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harbin.gov.cn)或“哈尔滨·南岗”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hrbng.gov.cn)中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2706475)。
一、概述
2017年南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今年4月区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核心意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每年政务公开宣传周,我区都利用宣化街电子大屏幕、网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拓宽了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2017年南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2017年南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区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除涉密事项外,统一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保“放管服”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对目前仍在执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等5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南岗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等1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清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区商务局开展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根据新职能推进我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成功打击了两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收缴成品油近3吨,刑事拘留2人。区安监局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监管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检查执法人员随机,受检企业随机,过程结果公开。
2、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建立南岗区经济预警机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公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监督检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南岗区高科技产业园区PPP项目建设,公开招标,公开项目识别、准备阶段的相关信息,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按照南岗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1356”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要求,做好产业布局调整,明确我区产业布局定位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科创服务、金融服务、商贸会展五大产业,制定现代服务业、地铁经济、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建议。
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利用大项目平台、网上审批平台,进行项目管理,推进建立南岗区信息化系统建设。年初以来,区发改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企业投资企业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黑政规【2017】25)的文件精神,实行备案承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规范、优质、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针对目前的“互联网+指南”的模式,制作了办事指南,指导企业规范填报,方便了企业办事人员,极大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缩短了办事时间。
3、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良。率先在全省区级层面举办科技创新大会,签订省市区三级联创合作备忘录,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态势。哈理工、哈工程、融商等科技园、孵化器获得省市孵化器装修后补助等专项扶持资金2010万元,是同期2倍以上。加大校所服务力度,帮助聚晶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学等解决各种问题40余件次,跟踪推进哈船减摇等30多个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承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第二届创·益高峰论坛等各类活动17次,参与企业近200个;开展项目路演、创业培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300余次,覆盖人群达到3500人次。云创咖啡、创业公社、哈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代表省市先后迎接全国妇联、国务院“双创”督查组等各级领导参观调研30余次,充分展示了南岗区创新创业的实力与活力。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科技支撑作用有效增强。及时对新增企业名录进行筛选、联络,建立企业名册,29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数据库,进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培育体系,12个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青年人才创业典型、龙江工匠等评选,天顺化工、森鹰、九洲电器、奥博医疗等4户科技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市级领导干部重点联系服务专家。截至目前,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900余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6家。
4、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区预算、决算相关信息,并对71家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决算信息进行公开。二是积极推进流程再造工作,对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22个权利事项,分别从成效再造、工作流程、工作指南、申请材料目录等方面进行了重新填报和绘制,分别从要件、时限、环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开展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简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采购透明度”为目标的“网上商城”工作。实现操作的标准化、流程一体化,采购全程网上留痕、监管更清的采购目标。
5、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严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入户核查和审批三个环节,做好社会救助。2017年全区有城市低保5552户7430人,发放保障金4211.8万元;农村低保678户1187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44.6万元。通过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检和阳光救助专项行动,加强低保阳光、动态、规范管理,全年共停发低保户836户1212人,停发低保金60万元;调减2900户3871人,减发低保金23.4万元;新审批低保家庭428户528人,增加低保金25.3万元;为636户886人提高了保障金额8.6万元,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在低保公示上,我们制定统一的公示栏,并统一公示内容。全面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婚姻登记的办事程序、提交材料、不予登记情况、工作人员照片及职责,投诉电话利用图版上墙进行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创建婚姻登记机关微信公众平台,打造婚姻文化宣传阵地,建立绿色便民服务。
6、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有序进行,对学校整体工作的全方位评估改为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强化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督导评估的结果会作为学校评优、校长任免等工作的依据与参考。有序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小学、初中新生分班采取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并抽签确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合。中小学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小学招生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初中招生对口学校;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招生时间、招生办法等,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并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积极推进“阳光食堂”工程,“明厨亮灶”保证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目前南岗区第二职业中学作为“阳光食堂”工程的试点学校,在学校食堂的热菜加工间、风餐间、洗消仓库等四处安装了摄像头,餐厅悬挂显示器,使师生对食堂加工操作情况、环境卫生一目了然。
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力度。南岗区4家直属医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均在收费窗口处以电子滚动屏幕、公示板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卫生服务信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电子屏、宣传板等宣传手段,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围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双随机”抽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双打”、食品药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编制《南岗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与省市和区失信职务惩戒管理部门对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的震慑力度,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
8、征收信息公开。从征收调查摸底工作开始一直到征收决定发布前的整个征收程序均向被征收人张贴公示,通过调查摸底过程向居民告知征收补偿政策,评估机构推选和拆除公司的招标采取全透明的方式进行,在征收决定下达前,将征收补偿方案在现场张贴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等信息公开程序,让被征收人熟知征收补偿政策,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回迁安置户型图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实行阳光征收。
(二)拓宽公开渠道
在南岗区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与“信用中国”进行链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对门户网站页面布局和版式风格进行调整;逐条梳理各级栏目,细化“工作动态”“数字南岗”“创智创业”等七大类二十余个子栏目,设计调整“干部监督举报信箱”“两学一做”“理论在线”“文明家庭”等十二个专题专栏;对栏目中具体内容做了数据迁移和补充。调整后的网站页面简洁清晰,内容充分详实,时效性、准确性显著提高。
发挥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要举措,通过政务访谈、媒体采访、报摘刊登等方式及时宣讲解惑,传递详实权威信息。通过“南岗e家”微信平台,对外公开南岗区的重大政策、重点信息。对政务公开信息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楼字电视、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及时发布和解读,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年初以来,在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等报刊发布政务信息1657条;省市电视台采用播放素材、接受采访163次;楼宇电视推送视频信息208条;南岗e家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02条;南岗发布政务微博推送信息101557条;南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25条。
依据《黑龙江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实施意见》,统一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自建系统按照融合、汇聚原则,与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区市场监管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本着让“信息多走公路、群众少跑马路”的原则,积极开展网上办照。将过去“面对面”式的“集中办”,转变为“键对键”式的“随时办”,审批时限由过去的十五天缩短至立等可取,有效缩短了企业等候时间。网上办照实行两个星期以来,已通过互联网办理营业执照80份。
区卫生计生局通过网络、公示板等形式,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开。做到事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办事群众可通过网络预知办事流程,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办结。设计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流程图,通过服务手册、公示板、网站等向全社会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向来办事群众提供一次性告知书,明确提交材料明细及办事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2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2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9件,其中:网上申请信息10件,信函申请信息29件,均按时限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复议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引发行政诉讼4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2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南岗区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由区人大转交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76件,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
2017年度南岗区政协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由区政协转交区政府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103件,提案办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南岗区政府未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区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深度不够广,制度规范不够完善,工作不够实等不足。
2018年,我们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抓好工作落实,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实用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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