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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1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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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harbin.gov.cn)或“哈尔滨·南岗”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hrbng.gov.cn)中查阅下载。

一、概述

2016年,南岗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我区制定下发了《2016年南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做好管理公开。推进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哈尔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向区县延伸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南岗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将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网上全公开。在统一公示、统一联网、统一控制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全面的数据支持,实现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网络平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系统的无缝链接,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

坚持“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做好廉租房资格审批。自收到报送材料10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切实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开展公租房业务培训,对各办事处、社区160余人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就申报条件、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的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针对社区在审核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制定工作流程,统一在办事处录入信息,申请家庭只扫描身份证,然后提交工信部门比对信息,合格后再录入有关收入、住房等情况,办事处对新增、年度审核情况进行每日报表,以便每天掌握公租房申报情况。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积极转变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大各项扶贫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下发了《关于区直部门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共南岗区委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对全区55个帮扶委办局下达帮扶工作任务,实现精准对接,建立贫困户信息库,因户施策分类帮扶。每月上报工作小结或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建立健全“五个全覆盖”,帮助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20个街道(乡镇)分别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3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区政府网站予以曝光,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单项考评内容,并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在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严格申请、入户核查和审批三个环节。通过入户核查, 强化动态管理,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在低保公示上,制定统一的公示栏,统一公示内容,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并设立公开监督电话。

为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区人社局在局域网上发布政务工作信息以及与人事、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做到了及时更新,每位干部通过共享网络知晓和基本掌握本岗位的政策、法律法规,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了依据和便利条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中,主要是结合《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员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考试的方法,以网上自学与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观看辅导材料、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多种学习形式。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业务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3、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升级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实行“两上两下”部门预算编制程序。严格按照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形成预算编制电子和纸质文档,上报区人大报备审核批复。并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在法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印发《南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行全区国有资产网上登记、动态管理。制定《南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以市产权交易中心承拍机构为平台,实行阳光招租。

重新修改完善《南岗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制定《南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按照政府常务会议和《南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邀请全区具有招标资质中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严格规范操作流程。

4、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和完善了《南岗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南岗区责任区督学工作守则》、《南岗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规程》。将全区中小学校按照地域、规模和发展水平,划分了16个强弱学校搭配的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有3—5所学校),每个责任区配备了优势互补的责任督学组成督学组(每个督学组有3—5名督学),督学组成员面向社会挂牌公示,权责分明,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公示督学信息,并公示监督电话。目前已全面实现了责任区“网格化”“全覆盖”和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认真做好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等公开工作。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实地核查组对南岗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南岗区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保障、责任督学“紧扣优质均衡、聚焦难点热点、推动改革创新、突出实绩实效”的工作定位和多措并举提高督导工作效能等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强化入学、升学和收费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规范流程,统一证件要求,统筹安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辖区内居住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师范附小、育红小学、复华小学、虹一小学、继红小学、清滨小学、雷锋小学、奋斗小学和69中哈西分校等学校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燎原学校)每年招生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开招生条件,便于残障儿童入学。深化中考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公开,在区教育局显著位置公示中考招生政策性加分名单和配额名单。积极做好教育的各类服务、监督及收费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收费项目公开制度;区教育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严格按照各级规范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5、深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区政府信息网站及哈尔滨市大项目管理系统对重点项目实现网上公开。对涉及全区发展战略、投资额度在亿元以上大项目的审批进行全过程监测。成立7个重点产业项目推进组,对重点项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为项目落地、开工、竣工、达产达效提供全程服务。设立重点项目事项受理渠道,公开项目服务电话及政风监督电话,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完善大项目代办功能,畅通绿色通道。依托面岗区大项目服务联盟“1+5+6”绿色通道,借助审批大厅集中审批、联合办公的优势,对在大厅进行审批的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主动介入,全程负责,跟踪问效,帮助项目尽快落地。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力度。在收费窗口处以电子滚动屏幕、公示板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卫生服务信息。并将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网络、公示板等形式进行公示。做到事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通过网络预知办事流程,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办结。

严格执行新注册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一址多照等商事登记改革举措,开展工商登记便利化服务,有效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区域经济发展潜力进一步增强。开通“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帮助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等办理了25家大学生创业企业。为承担孵化22家企业任务的哈尔滨云创咖啡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和指导,十天之内完成了企业孵化任务。

(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发挥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要举措,通过政务访谈、媒体采访、报摘刊登等方式及时宣讲解惑,传递详实权威信息。年初以来,在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等报刊发布政务信息308条,省市电视台采用播放素材、接受采访192次。注重“两微一端”新媒体的“定向协调”作用,建成移动新闻客户端(即政府办公楼楼宇电视平台),与哈尔滨日报合作建成开通“南岗e家”微信平台,对公开的重大政策、重点信息,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楼宇电视、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及时发布和解读,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在南岗区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与“信用中国”进行链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调整页面布局和版式风格;逐条梳理各级栏目,新增和细化“工作动态”、“数字南岗”、“创智创业”等七大类二十余个子栏目,设计调整“干部监督举报信箱”、“两学一做”、“理论在线”、“文明家庭”等十二个专题专栏;对栏目中具体内容做了数据迁移和补充。改版后的网站页面简洁清晰,内容充分详实,时效性、准确性显著提高。同时,按照省文明办要求,完成了全省首家样本网站“幸福e家”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工作。及时借助媒体、微信微博、网站发布权威信息。

加强南岗区中小企业网站建设,建立动态维护机制,扩大办事公开的范围,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对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政服务事项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更新公开,为中小企业及时提供最新政务和产业发展信息。

南岗教育行政网公开各类信息总计已达1100多条,其中包括教育信息、区域快讯、校园动态等,教育局不涉密通知和公告均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开设区教育局局长信箱(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信箱),便于群众即使了解区教育局最新工作动态。并将《2016年南岗区小学各学校学区范围汇总》和《南岗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在南岗区政府网站公示;学前教育阶段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及市一级幼儿园名单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便于百姓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976条。其中: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96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9.2%;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976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49.9%;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0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899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凡申请,必回复”的原则,准确把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畴,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办理流程认真核查,首先确认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确认后按照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根据申请人需要的方式进行回复,对不能及时回复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8件,其中,网络申请63件,信函申请5件;公开答复6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复议5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引发行政诉讼4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和推进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制度规范不够完善、统筹推进工作不够全面和工作不够实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明工作程序,增强工作主动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渠道。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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