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由南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区级政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http://zwgk.harb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
一、概述
2014年,南岗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实施城区发展新战略,科学统筹“发展”和“稳定”两个大局,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思路,结合南岗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今年初开展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区级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市各部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区级现有审批事项清理。对全区22家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梳理。二是市级拟下放审批事项摸底。三是区级现有及下放审批事项汇总。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对各单位行政事权逐类、逐条、逐项进行审核确定,待市政府统一审验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区级政府行政事权目录。
2、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把“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增强预算的完整性;规范预算分配,细化预算编报内容,强化预算执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夯实了稳固的基础。全区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规范“三公经费”,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规范各部门“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报口径,努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约束,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研究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博客,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加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公开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情况,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根据地域划分,充分掌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分组进行信息公开管理,将辖区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让百姓享有就医知情权和选择权。区食安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并代表全市接受了省政府食安办对我区的检查。
4、征地拆迁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廉租住房资格审批时,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执行,坚持“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自收到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缩短了审批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贯穿整个征收手续的全过程。从调查摸底工作开始一直到征收决定发布前的整个征收程序均向被征收人张贴公示,让被征收人了解和熟悉征收全过程。比如哈前公路、文景街两个项目刚开始老百姓的同意率非常低,对征收工作有很大的抵触和反感,原因就是对征收工作的不理解或者说对征收程序的不了解,通过所有程序的张贴公示和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使得老百姓接受并同意征收并很快交房,目前两个项目已实现净地,经过通过信息公开起到了宣传的作用和效果。通过政务公开,起到促迁效果。比如文景街棚改项目,开始启动征收时,部分被征收人抵触情绪非常大,拒绝征收。在征收未结束的情况下,先行建设回迁安置房,并在现场张贴回迁安置户型图、小区规划图等,以此方式吸引被征收人,未交房的被征收人看到回迁安置房已经开工,了解已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在建成后即将选房进户后,消除了以前的顾虑,同意征收,主动交房,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5、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本着“及时公开,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咨询电话,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咨询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反馈群众举报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查处结果,耐心解答群众对价格政策的咨询;二是在明显位置制作价格服务公示板,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清晰度;三是因地制宜,利用小黑板、宣传栏等现有设施,随时公布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最新价格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四是及时在区政务信息网公开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查处结果;五是在新闻媒体对典型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查处结果公开曝光。区卫生局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力度,各医疗机构均在收费窗口处以电子滚动屏幕、公示板等媒介公示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卫生服务信息。区教育局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收费项目公开制度,同时还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区、校两级举报电话,让学校收费问题真正受到群众的监督,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6、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设置、服务职能、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办事结果等事项。区卫生局制作宣传板,公示了医疗机构审批、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办事程序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人员。同时,积极动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电子屏、宣传板等宣传手段,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百姓充分了解应享有的卫生惠民政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该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组织开展“三满意”评议和“三进入、三整治、三评议”活动,明确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三满意”评议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和保证措施。严肃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在教育局网站上转发了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通知,根据群众举报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对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违规补课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因校外违规补课给予一名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一名教师行政记过处分;三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副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因学校违规补课,给予一名校长诫勉谈话。
(二)优化多种渠道,做好基层和行业政务公开
1、村务工作公开。按照《南岗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南岗区村务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检查内容和项目》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入手,公开内容涵盖村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所有村级收支项目、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及使用、机动地、“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享受低保户名单和一些惠农政策等12项内容。乡(镇)政府统一制定村务公开板,实行固定内容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制度,公开时间要求在7天以上。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社会影响面大的优势,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利用“村务公开角”公开,把贴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程序、承诺事项、办理时限等方面内容印制成宣传单和服务手册,让群众随时了解。
2、社会救助工作公开。按照“千方百计惠民生”的要求,积极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严格申请条件,搞好入户核查,通过入户核查,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救助工作在动态管理机制下应保尽保、应出尽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区社会救助局8名干部每人负责包保2—4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负责掌握所包保区域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几年来的入户核查,形成了有进有出、调整有序、相对稳定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体系。规范公示形式,统一公示内容。对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临时救助申请工作实行公示全面覆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内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3、双拥优抚工作公开。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印制《致广大重点优抚对象一封信》、《致无军籍职工一封信》、《致广大退役士兵一封信》。通过三封信把双拥优抚科主要服务对象日常来办理业务的一些内容和注意事项发布清楚,让一次前来就能及时办结。建立南岗区双拥工作群,把南岗区十八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乡一镇的双拥工作人员都纳入到群中,及时发布最近工作动态和开展活动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4、老龄工作公开。重新梳理了包括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津贴审批、政府购买服务等在内的9项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缩短办结时限,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政府购买服务审批流程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百岁敬老费由9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扩面高龄津贴审批由22缩短至7个工作日;无基本养老金高龄津帖审批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间。
5、涉农补贴资金公开。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涉农补贴资金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资金监管,做到公开透明。在退耕还林资金补助、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中,以村组为单位,每个农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张榜公布,必须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随榜公布补助兑现的时间、操作的环节和要求农户提供的证件,随榜公布咨询电话,农户有异议时可随时反映,为每个补贴农户开办“一卡通”,提高了发放效率。
6、拓展和丰富基层公开渠道。在审批大厅设置了意见箱,在引导服务台上放置了《窗口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卡》1000余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和督办。加大宣传力度,除利用电子大屏幕进行宣传外,还在大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尊德守礼”提示牌100余张。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新梳理了区属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南岗区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将市直和区属22个职能部门的74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主体、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法定时限、法律效力、在线服务和审批流程等相关内容编制成册,发放近千余册。为方便企业注册,启用了企业登记“一表制”软件系统,将原有需要重复填写的17张表格、570条信息,归并为1张表格、49条信息,设置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整个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办事人只需填写1张表格,系统便会自动生成工商、质监、地税、国税4个部门审批所需的17张表格,并自动将不同表格提交到各窗口部门,所有窗口均可共享信息,各窗口内的审批可同时进行,不需要办事人逐个窗口跑,实现了“少填表、少带东西、少走路”的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84条。其中: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49.8%;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5.3%;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39.2%;
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39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
服务办事大厅公开政府信息74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3.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申请内容涉及教育、环境卫生、征地拆迁等方面内容,均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事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虽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和推进了一些工作,但是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够实。如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明工作程序,增强工作主动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