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废止)
南岗区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主渠道,以实现秸秆收集科学化、利用最大化和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按照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哈尔滨市、绥化市和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黑政办规[2018]39号文件)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政办规3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8年南岗区玉米种植面积7.28万亩,其中王岗镇玉米种植面积3.11万亩,红旗满族乡玉米种植面积4.04万亩,跃进办事处0.13万亩,预计秸秆量6.8万吨。根据南岗区实际情况,主要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途径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预计2018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主要围绕“五化”(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基料化、秸秆原料化和秸秆燃料化)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机械化翻埋碎混还田、免耕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和秸秆造肥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2018年,肥料化利用秸秆面积达到3.32万亩,利用秸秆量达到3.09万吨,占秸秆量的45.5%。
1.推进秸秆机械化翻埋碎混还田。强化秸秆还田专业机械配套,主推翻埋碎混还田。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3.12万亩,利用秸秆量2.9万吨,占秸秆量的42.7%。
2.实施秸秆造肥。结合黑土地保护、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田间地头及自有场地自行进行沤肥;或以村屯为单位,选定集中沤肥场进行沤肥。预计2018年,秸秆造肥利用秸秆面积达到0.2万亩,利用秸秆量0.19万吨,占秸秆量的2.8%。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黄贮等技术模式,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预计2018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面积0.5万亩,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0.7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0.3%。
1.继续鼓励秸秆粗饲料利用。2018年,预计秸秆粗饲料利用面积0.4万亩,秸秆粗饲料利用量达到0.45万吨,占秸秆量的6.6%。
2.积极推广秸秆青黄贮饲料利用。2018年,预计秸秆青黄贮利用面积0.1万亩,秸秆青黄贮窖秸秆量达到0.25万吨以上,占秸秆量的3.7%。
(三)秸秆基料化利用。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利用新途径,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提高秸秆基料化应用比例。预计2018年秸秆基料化利用面积0.1万亩,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0.1万吨,占秸秆量的1.5%。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持续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2018年,秸秆原料化实施面积3.36万亩,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到2.66万吨,占秸秆量的39.1%。
三、扶持政策
为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和广大农民群众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制定《南岗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办法》,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区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资金保障和支持。按照全区玉米种植面积,给予每亩80元的奖励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今秋每亩先行支付40元,剩余的40元将在次年春季播种后、在没有发生火点的情况下支付。
四、保障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出地模式。从今年6月份开始,多次深入乡(镇)、村屯进行调研,会同乡(镇)、企业、村干部及种田大户现场座谈,探讨今秋秸秆出地的方式方法,并广泛听取哈市农科院、哈市农机推广总站的专家建议,形成了2018年南岗区秸秆处理的七种模式。针对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召开工作研讨会,对秸秆如何处理的各种方案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确定了红旗满族乡采取秸秆打捆吸附净地模式,王岗镇采取玉米秸秆翻埋机械化耕地模式,跃进街道办事处采取玉米茎穗兼收机秸秆净地模式。目前,乡镇街道已与相关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待玉米收获后,按照所采取的秸秆利用模式对秸秆加以利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部署。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9月21日,南岗区召开2018年秋—2019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对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红旗满族乡、王岗镇和跃进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网格监管,强化秸秆禁烧责任。严格落实网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科学设置管理网格,进一步完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即:一级网格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乡(镇)、跃进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三级网格责任单位村委会,四级网格责任单位屯(村小组)。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全面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责任,确保每个地块有人管、有人抓、不空段、不空岗、不留死角。全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区、乡(镇)、跃进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屯(村小组)要逐级落实落靠巡检巡查、蹲点看守、值班值宿、电话举报、应急处置、防火灭火等各项措施,保证关键时刻队伍拉得出、人员顶得上、情况控得住。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开展媒体宣传、户外宣传、入户宣传和校园宣传,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微)信等方式,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并深入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和规定,从不同角度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将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危害健康、影响交通、引发火灾等问题宣传到位,让群众真正认识到秸秆露天焚烧的严重后果、违法焚烧秸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和效益,争取农民理解、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和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广泛监督,举报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南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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