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18-00348
  • 2018-03-23
  • 主动公开
  • 哈南政办规〔2018〕1号
  • 已废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日期:2021-04-09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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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月23日

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

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关于冥纸冥币生产销售焚烧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6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五从、五起、五延伸”市容环境整治要求为目标,深入推进创建“美丽城区”,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集中管控为原则,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查处,联合执法、疏堵并重等方式,加大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治理力度,消除城市污染和不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努力创建空气清新、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的美丽城区。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涉及到的相关区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认真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按照全市治理工作各阶段时限要求,全面坚决地推进治理工作,确保冥纸冥币的生产、销售、焚烧在我区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始终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商家LED宣传屏、条幅、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针对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区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从思想上认识焚烧冥纸冥币带来的危害;通过发放倡议书、致市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颂读祭文等现代文明祭祀行为;在街路、广场、居民区广泛张贴《哈尔滨市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彰显政府治理决心,公布处罚办法及举报电话;从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入手,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

(三)坚决遏制生产加工行为。坚持源头治理,依法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对违规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因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导致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小造纸厂、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

(四)严格查处违规销售行为。严格查处各类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食)杂店等违规经营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严格禁止店外摆卖和占道经营及店内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对拒不停止违规行为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没收和取缔,坚决封住销售渠道。

(五)积极引导管控焚烧行为。耐心对市民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和制止,引导市民主动配合文明祭扫。在辖区内各大祭祀场所增加交通指挥和引导人员,增设服务设施,及时疏导交通,分流祭祀人流车流。

(六)加强清理保洁工作。在重要祭祀节日期间,增配清扫保洁及巡查管理人员,反复开展巡视检查,对出现焚烧冥纸冥币的街道,及时安排作业人员和收集车辆,随时清扫和收集焚烧灰烬,确保城区街道卫生达到干净整洁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组织研究部署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长:高洪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宇辉区委常委、副区长

            姜大勇副区长、南岗公安分局局长

副区长

员: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管办)、区执法局、各重点地区管理处(执法分局)、南岗公安分局、南岗交警大队、哈西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主任由区城管办主任、城管局局长孔繁志兼任,副主任由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负责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扫行为,张贴依法治理工作通告,协调城管、公安、交警、执法、民政、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管控治理工作。联合组织辖区派出所对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处以罚款。

(二)区城管办:根据治理工作总体安排,负责制定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会议,综合指导治理工作情况,统计发布治理工作动态情况,通报治理工作,保证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街环卫人员、作业车辆对焚烧冥纸冥币街路及时开展清理保洁和水冲洗作业。

(四)区执法局:负责组织对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无证商贩的清理取缔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部署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引导,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市民文明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逐步改变传统的祭祀陋习。

(六)区法制办:负责审核治理工作发布及发放的相关通知通告。

(七)区民政局:负责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制作、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引导市民文明有序祭祀。

(八)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生产源头的严厉打击和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区民政部门对制作、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九)南岗环保分局:负责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生产加工冥纸冥币造纸、印刷企业,排放污染物、危害公共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十)南岗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安全保障,打击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维持突发事件现场秩序,震慑违法闹事分子,减少暴力抗法行为;组织各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对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处以罚款。

(十一)南岗交警大队、哈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各大祭祀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及时疏导人流、车流,保证交通顺畅。

(十二)区政府办:负责会同以上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督办,对失责行为提出问责建议。

(十三)区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新风我先行”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小带大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祭祀。

五、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由分管领导主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治理工作任务的组织推进。

2.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本单位城管、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协调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及环保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分工,对辖区内违法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执法局、南岗公安分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南岗交警大队、哈西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治理工作情况集中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定期进行全区检查情况通报。

4.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办事处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区治理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效果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

(二)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以清明节、中元节、祭祖节、春节等重大祭祀活动节日为重点,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2.宣传动员阶段。在重大祭祀活动节日前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工作行动等宣传报道;发放文明祭祀活动的倡议书、致市民一封信等宣传单,引导市民文明祭祀。

3.集中治理阶段。针对清明节、中元节、祭祖节、春节等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各单位要根据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和依法处罚。一是各街道、民政、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对违规生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查处取缔;二是各街道、民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食)杂店等场所和街路进行集中检查,取缔违法销售行为,没收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三是各街道、辖区派出所,对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依法予以劝导、教育和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进行处罚。

4.总结考评阶段。按照清明节、中元节、祭祖节、春节治理工作时间节点,对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进行专项总结考评,并按要求上报市政府;落实日常管控措施,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形成常态管控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市民素质、改变陈规陋习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政府部门执行力和管理城市能力的重要考验。各单位和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决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强化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责。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监督考评,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作为和失责的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各部门优秀工作经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实施,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南岗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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