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2-19269
  • 城乡建设
  • 2022-09-21
  • 主动公开
  • 哈南政办规〔2022〕1号
  • 废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废止)

日期:2023-01-09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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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人居办《关于印发〈全省农村户厕问题大摸排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环组办〔202221号)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审计发现户厕问题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源头整治和强基固本,推进全区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取得实效,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的部署要求,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九必查”、“五个不放过”,全面检视和弥补工作体系、推进机制、责任链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彻底摸清和整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问题户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根本性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真实准确。现场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查找厕所问题,客观、科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

(二)尊重民意。问题厕所整改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户权益,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防止整改“一刀切”。

(三)实事求是。根据厕所问题症结,进行现场评估确认,能小修的小修,该大修的大修,既要避免不切实际造成资源浪费,又要防止应付了事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试点示范。小问题立行立改,大问题列为长期计划,选准整改模式,对本地没有应用过的技术模式措施和整改使用的新施工方法、新材料,应先行试点,明确整改技术路线、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

三、目标任务

对全区1,313户农村户厕问题进行全覆盖清查整改,截至8月10日共计摸排问题256个,其中长期整改问题45个,主要为罐体问题、防冻问题及遵照农民意愿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省人居办的统一指导下,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因户制宜、精准施策,尽早完成整改,农民满意签字确认后存入户档。

四、时间安排

对全区256户问题户厕,经乡村两级和包保责任人入户核查、科学研判,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按下列时间节点安排完成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一)2022年8月20日前:对立行立改问题户厕,于8月20日前整改完成。

(二)2022年9月至10月末前:对复杂程度较低的问题户厕,在2022年10月末前整改完成。

(三)2022年11月至2022年底:对复杂程度较低、但情况稍复杂的问题户厕(如罐体问题、管线连接处开裂所致地下水倒灌),在2022年底前整改完成。

(四)2023年1月至2023年底:对情况复杂或调整建设模式的问题户厕(如室内水冲厕所改建室外卫生旱厕;更换罐体大修;另行选择安装位置安装),在2023年底前整改完成。

(五)2024年底:对情况极为特殊复杂、存在特殊实际困难的问题户厕,如农户常年在外地、经反复沟通确认2023年底前不能返回;农民翻新、装修房屋的,农民拒绝整改且不配合重建工作的,在2024年底整改完成。

五、整改措施

(一)技术依据

1.《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

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3.《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

4.《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技术规范》GB/T38837-2020

5.《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

6.《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

7.《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全爱办发〔2018〕4号

8.《预制钢筋混凝土化粪池》JC/T2460-2018国家行业标准

9.《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19〕

10.《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技术指导方案》〔2019〕

11.《农村户用集成净化槽室内厕所技术导则(试行)》〔2021〕

(二)分类施策

1.立行立改问题:室内厕具、厕屋、清掏和较简单的供水问题,列为立行立改范围。各乡镇要核准问题原因,查清查透问题成因。由各乡镇组织施工队伍,完成维修整改任务。对便器缺失的,要查清原因,及时恢复;对便器损坏的,进行全套更换;对更换配件后能够使用厕具,更换配件;对厕屋破损的,及时进行维修;对于室内供水管线缺失,要查清原因,及时恢复;对供水管线破损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2.化粪池问题:与农户达成一致进行施工维修,严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要求进行维修。属于进粪管材质问题应更换进粪管;属于未加装套管、回填不规范等施工方法问题,应重新返工修复。对经现场勘测,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的,如需重建应坚持试点示范原则和尊重民意等原则。

3.防冻问题:因化粪池位置位于农户菜园,待菜园收获完成后,与农户达成一致进行施工维修,按标准返工或对管道和罐体采取保温措施;整改是否完成以厕所能顺利过冬,防冻问题不再反复为准。

4.无法立整立改的供水问题:此类问题属于农村夏季地下水水位下降导致,部分高岗地区农户家里供水不足,水压不稳导致厕所无法正常使用,此类问题结合今年农村供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同步解决,如依旧无法达到供水要求的,与农户协商一致后更改整改方案。如需重建应坚持试点示范原则和尊重民意等原则。

5.农户意愿问题:针对农民不愿用、不想用,户厕没有质量问题但长期闲置的,加强技术培训,发放使用手册或张贴明白纸,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引导农民正确使用,保障厕所正常使用;对于农户因重建房屋、房屋装修自行将厕具拆除的,督促农户完工后回复安装,并能达到《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要求;对于农户主动放弃整改的,由乡村两级负责,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做好思想工作,让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于拒绝整改的,留足佐证材料。

(三)整改结果验收与复核

以农民满意为目标,以厕所能用好用为前提,实行“区级初验、市级复核、省级抽检”,坚持“谁验收、谁负责”原则,按时开展整改结果验收。组织相关部门、乡村工作人员成立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参照户厕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流程,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厕所进行逐户现场核实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材料(内容包括验收表、验收照片、验收意见、农户签字等)纳入户厕档案,并形成总体验收报告上报市级部门备查。按照《全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市级对县市区摸排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复核,对县市区问题厕所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再次进行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乡镇党委、政府要坚决把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使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解决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体系、推进机制、责任链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调度、靠前指挥,全面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延用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专班,负责长期整改问题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乡镇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并建立分管领导包保责任制,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工作成员包户,确保摸排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压实落靠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问题“乡村主责”整改责任制,把问题整改、验收等各个重点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头。因户制宜选择整改模式、确定技术路线,明确整改主体、落实经费保障,以户厕能用好用、农民满意为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户厕问题精准整改到位。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由区乡村三级对整改结果签字背书作出承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省市区分别成立督导组,通过“四不两直”督导暗访、抽查核查以及组织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加大督导力度。对整改不彻底、不达标的一律推倒重来,直至群众满意为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度不快、效果不好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流于形式、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隐瞒事实、故意不报、推脱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克服等靠要思想,对小零部件等能够解决的问题自行解决,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视而不管。压实乡镇主体责任,乡镇都要成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资金,加强指导服务,做到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服务电话、有配件保障、有维修记录,8月底前全覆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南岗区整改任务清单

政策解读: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下载: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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