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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0-21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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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2〕295号),为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清算下达你区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二、此项资金中央补助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要将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资金下达后,由各区负责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各区要对补助对象严格把关,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到每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严禁挤占、挪用。对违规违纪使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各区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黑发〔2019〕30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清算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XLS

          2.清算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XLS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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